〖大众日报〗身中9刀制服歹徒——大学生宋彦峤被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时间:2015-11-26浏览:437

  近日,淄博市举行“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授奖仪式,隆重表彰见义勇为模范。山东理工大学2012级学生宋彦峤参加表彰大会,被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宋彦峤,是山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2级学生。2014年5月,宋彦峤路遇歹徒行凶,奋不顾身上前与歹徒搏斗,最终在同学的协助下将其制服,自己身中9刀,因失血过多当场休克,被送往医院紧急抢救,最终脱离生命危险。作为一名普通大学生,宋彦峤同学英勇救人的感人事迹,展现了山东理工大学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精神风貌,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据介绍,宋彦峤与歹徒搏斗过程中左眼肌肉不幸中刀,导致左眼眼位上斜至今仍未恢复。“医生说我属于牵引眼睛向下活动的肌肉受损导致眼位上斜,可以先通过药物刺激让肌肉自己恢复,如果实在无法恢复,就只能进行手术了。做手术的话需要人工拉扯肌肉将眼位向下移,但是难度较大,很难实现眼部肌肉准确恢复原位,如果出现人工操作失误就很可能没法再恢复正常了。”宋彦峤告诉记者,“我不后悔为救人而差点失去一只眼睛。”
  当听到宋彦峤被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作为宋彦峤的辅导员牟晓莹,第一时间送去了祝福,并陪伴宋彦峤参加颁奖仪式。“对于能获得这项荣誉,彦峤自己并不觉得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地方,倒是觉得我又为此专门陪他一起参会而感觉有些抱歉,怕耽误我工作的时间。”牟晓莹说,“我为彦峤能够获得如此殊荣而感到骄傲,毕竟社会上正是因为多了像彦峤这样的人士才会变得更加和谐安宁,正义多一点,罪恶就会少很多。”
  “这个称号是所有参与救人的同学的共同荣誉,当时有很多同学都积极帮忙制服歹徒,我想当时参与救人的同学都是真正的英雄,都是‘见义勇为标兵’,是我们大家的英雄。”面对荣誉,宋彦峤谦虚地说。
  2014年11月15日,宋彦峤被推选为“山东理工大学2014年感动校园人物”,2015年3月27日,被授予“淄博市见义勇为标兵”荣誉称号,2015年10月16日,他又被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光荣称号。这也是山东理工大学长期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深入实施创建平安校园建设的结果。  
  (大众日报 201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