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
教职工
考生
校友
访客
首页
新闻网
学校概况
机构设置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招生就业
大学文化
国际交流
校友联谊
信息公开
媒体报道
首页
媒体报道
〖胶东在线〗山东理工大决定从09年开始实行按专业招生
2009年,山东理工大学成为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学科覆盖的专业将按本科一批招生,基于一个批次不分专业招生的公共基础教学平台将不适于两个批次招生的情况,为保证学校学分制改革健康发展,适应新的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山东理工大学决定从2009年开始实行按专业招生,分类搭建教学平台、组织教学,继续深化学分制改革。
服务大厅
信息门户
校园VPN
邮件系统
图书馆
招标采购
在线学习
站点导航
版权所有©山东理工大学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255000)
鲁ICP备09041544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