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校院两级管理体制,转变学校管理模式,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增强学院办学活力,使学院真正成为办学主体,推动学院事业发展,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近期,山东理工大学出台政策,对二级学院实行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学院管理目标按学校总体目标并结合学院事业发展实际进行分解,包括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主要由教学工作、科研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等5个项目组成。
每年年初,由学校根据各学院《任期目标管理任务书》和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形成学院《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每年年底,学校从宏观上对能反映学院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及办学效益的标志性指标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分为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两类。考核程序为学院自评、职能部门评议、学校考核、统计汇总、学校审定、意见反馈六个步骤,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任期目标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学院,授予“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任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